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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在线官方网站“青春榜样”评选办法

来源: 作者:  日期:2022-11-14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为弘扬学校“成于大气,信达天下”的校训精神,倡导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鼓励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创新创业意识,培养科学探索精神,引导青年学生看齐榜样、超越榜样,争先创优、积极向上,成长成才。现结合永利实际,制定永利在线官方网站“青春榜样”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十佳青年学生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一年级新生)。

(二)十佳团支部书记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班级团支部书记,在参评年度内担任团支部书记职务且任职时间在一年以上。

(三)十佳班长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班级班长,在参评年度内担任班长职务且任职时间在一年以上。

(四)自强之星

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大一年级新生)。

(五)学习之星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大一年级新生)。

(六)双创之星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队)。

(七)志愿者之星

在校青年志愿者注册会员。

(八)十佳文明(学风)班

适评年度的“优良学风班”。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青年学生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青年学生中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3.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和锐意创新的思维;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课内外学术科技、文化艺术及社会实践等校园文化活动,并有突出事迹; 

4.参评者须是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团学)干部”荣誉称号或其他具有特别示范作用的青年学生。

5.青年大学习年度平均参学率不低于80%

6.参评学年智慧团建系统内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

7.团学教育活动参与率达到100%

8.在“志愿四川”上成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时长不低于20小时;

9.参评学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

(二)十佳团支部书记

1.符合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2.工作踏实、注重实效,在团员青年中有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支部中有影响力、号召力;积极有序开展班级团支部基础工作,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团的各项建设,完成质量高,成效显著;

3.担任团支部书记期间,所在的团支部思想引领成效好,组织运行活力强,团员参与程度高,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4.带领所在团支部在参评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等集体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5.所在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年度平均参学率60%

6.所在团支部智慧团建系统主题实践教育录入率达到100%

(三)十佳班长

1.符合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2.工作责任心强,组织管理能力出众;群众基础好,受到班级绝大多数同学的支持;全面配合辅导员或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3.担任班长期间,所在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好,班级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所在班级进步明显或成绩突出。

(四)自强之星

1.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效果好,获得学校等级奖学金;

4.勤俭节约,生活简朴;诚信守信,乐于助人;

5.自信、自立、自强、乐观;

6.有典型的励志事迹。

(五)学习之星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作风严谨,热爱所学专业;

3.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在班级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本科学生获得上学年学校特等奖学金;研究生曾获得学习优秀奖;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项集体活动,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六)双创之星

参评“双创之星”,只能选择以个人或者团队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团队申报必须确定本团队成员未以个人名义申报,且没有作为其他团队成员参与申报);满足创新方面或创业方面需求即可申报。

创新方面评选要求:

1.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及一定的科研能力;

2.在参评年度内,个人(团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务处认定的A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务处认定的B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务处认定的A类、B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累积获得至少两项非同一竞赛的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参评团队人员须与获奖人员一致);

2)科研项目获得国家专利(以团队身份参评的,其参评团队成员须与实际科研团队成员一致,专利作者中至少包含三名参评团队成员,且团队负责人须为专利的第一作者。)

3)个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 篇以上,团队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每篇论文第一、二作者均须为团队成员,团队人数最多不超过三人且均为论文作者);

4)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独著或主编<个人>、合著<团队,主编及主要参编人员须均为参评团队成员>);

创业方面要求: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不良经营记录;

2)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

2.在参评年度内,个人(团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创业团队负责人以法人身份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业初具规模,能够带动一定数量人群就业(10人以上)。

2)创业团队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以法人身份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在近两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且获奖项目已进入前期孵化并具有良好的创业前景。

3.参评需提供材料:

1)成立公司、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团队成员学生证电子扫描件。

2)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

3)所有获奖证书均需提供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

4)获得国家专利、发表论文及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的需提供相关扫描件。

(七)志愿者之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正式注册,原则上志愿服务时长(一般须是通过“志愿四川”管理平台认定的服务时数)大一本科生累计30小时及以上,大二本科生累计70小时及以上,大三本科生累计120小时及以上;研究生累计15小时以上;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受到服务组织与对象的普遍认可;

4.在乡村振兴、社区服务、西部计划、大型赛会、疫情防控、气象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的志愿者个人优先考虑。

5.参评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媒体报道,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6.积极建言献策,在学校志愿服务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八)十佳文明(学风)班

班级在思想政治建设、党团班组织建设、班风学风建设、班级管理、班级活动开展科技文化活动等方面,工作特别扎实,成绩特别突出,明显优于同类专业其他班级。参评班级须是适评年度“优良学风班”。

三、评选组织

学校设立“青春榜样”评选活动组委会(后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教务处、研究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校团委负责人及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教师评审团、学生评审团。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组委会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四、评选名额分配

(一)十佳青年学生

学生人数1500人及以上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不足1500人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研究生处推荐1名研究生候选人。可缺选。

(二)十佳团支部书记

学生人数1500人及以上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不足1500人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三)十佳班长

学生人数1500人及以上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不足1500人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四)自强之星

各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

(五)学习之星

学生人数1500人及以上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不足1500人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六)双创之星

各学院推荐12个候选人(团队)。

(七)志愿者之星

学生人数1500人及以上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不足1500人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按照评选条件推荐3名志愿者参选。可缺选。

(八)十佳文明(学风)班

学生人数1500人及以上的学院推荐2个候选班级,不足1500人的学院推荐1个候选班级。

五、评选原则和要求

(一)评选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各学院推荐的“青春榜样”候选人(团队)须在本学院进行公示;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汇总、整理候选人(团队)事迹材料,通过学工网“青春榜样”评选系统组织投票、宣传;

(四)评选活动组委会召开评审会,结合各学院推荐、评选系统投票结果和候选人(团队)陈述情况,综合评审出学校“青春榜样”。

(五)评出的“青春榜样”即为学校“青春榜样”宣讲团成员,有义务参加学校安排的宣讲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

六、申报流程

(一)组委会开启年度“青春榜样”评选批次,各学院开启学院评选批次,由学生在学工网进行申报填表,同时须以附件形式提交以下材料:

1. 个人(团队)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用于事迹材料汇编及宣传展示;

2. 更新学工网-个人信息栏的政治面貌。

(二)学生申报后,由辅导员进行审核,提交学院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青春榜样候选人提交学校进行评审。

(三)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候选人总名单(纸质和电子版)。

七、“十佳青年学生”“十佳团支部书记”“双创之星”“志愿者之星”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十佳班长”“自强之星”“学习之星”“十佳文明(学风)班”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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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代章)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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