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青春榜样”评选活动已圆满结束。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候选人(含团队、班级)进行了评审,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2年4月14日——4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佳班长”、“学习之星”、“自强之星” 、十佳文明(学风)班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学生工作处):于老师85966505、胡老师85966380、徐老师85966107; “十佳青年学生”、“十佳团支部书记”、“志愿者之星”、“双创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校团委):周老师85966858、王老师8596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