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春燕助学基金”章程》规定,现将开展“春燕助学基金”2015年度申报评选工作,本次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在校甘肃籍(优先资助甘肃天水籍)贫困生。
二、申报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刻苦努力,没有考试成绩不及格的科目;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行为;
4.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
6.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7.资助方指定资助对象的,依照资助方的意愿执行。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春燕助学基金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附后,自行下载),如实说明申请事由及家庭经济状况。(可附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的证明复印件加以说明)。
2.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春燕助学基金申请表》后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经所在班级民主推荐、辅导员审核,报系党总支。系部结合学院下达指标,依据申报人条件,确定后选人名单,经系部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需报送学生书面申请和申请表)。
3.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将名单在学院公示5天,无异议后及时将名单报送学院助学领导小组审批,并送资助方审查、备案。
四、时间安排
1.2015年4月30日下发评选通知安排。
2.2015年5月1日至12日,学生申报,系部审核,公示。
3.2015年5月13日至17日,各系将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
4.2015年5月18日至5月26日,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报学院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送资助方审查、备案。
5.受助仪式(时间另行安排)
备注:对《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春燕助学基金”章程》的了解可在校园网贫困助学网页“资助政策”栏目中查询。
附件:春燕助学基金申请审批表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