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日前,学校党委发出通知,决定设立“党员活动日”,以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校党委的“通知”精神,从2016年9月起,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为“党员活动日”,该日下午为党员活动时间。
“党员活动日”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
据了解,“三会一课”是指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根据“三会一课”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党委“通知”还对“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作出了规定。
校党委“通知”指出,“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要长期坚持。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在每年年初就应对全年的“三会一课”作出安排,精心组织,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党总支要督促检查党支部安排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委组织部要不定期检查“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学校党委将把“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校党委“通知”指出“党员活动日”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载体,是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的重要举措。校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党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参加,保证这项活动得到持续开展。要求各党支部要提前计划,精心组织,把每次“党员活动日”安排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同时,建立活动台账。要不断总结创新活动方式,提高活动水平,使全体党员喜闻乐见,寓教于乐。要求党总支、党委组织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调研指导,加强总结交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以此为主要抓手,不断推动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学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为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提供时间、场地、设施设备等支持。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活动日”活动。党员参加“党员活动日”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